近日,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发布《关于评选2021年度工程勘察、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通知》,对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征集申报意向,并提出四项基本要求,具体要求如下:
关于2021年申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“工程勘察、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
各会员单位:
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《关于评选2021年度工程勘察、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通知》(中设协字[2021]76号,以下简称《行优通知》))、《关于印发<工程勘察、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> (试行)的通知》(中设协字[2021] 72号,以下简称《行优实施细则》)的规定,“工程勘察、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”(以下简称“行优")的推荐申报规则与往届相比有所调整,为做好2021年度北京市行优申报项目的推荐组织工作,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 现向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征集申报意向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按照协会《关于2021年“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" 初评结果公示通知》,初评获得综合奖和专项奖二等奖(含)以上、且与《行优通知》申报要求相对应的项目,纳入本次预选范围;
2、根据《行优实施细则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“申报项目只能选择综合奖和专项奖中的一个类别,不得重复申报;申报专项奖时最多只能申报两个类别”的规定,纳入预选范围的2021年度“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”(以下简称“市优")综合奖、专项奖兼报的项目申报单位,或专项奖兼报数量超过上述规定的项目申报单位,需比照该规定预选,向协会反馈《拟申报项目意见表》(详见附件);
3、协会将根据市优终审会审议结果,比照各单位反馈的《拟申报项目意见表》,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确定的北京地区行优申报限额范围内,确定可推荐中报行优的项目清单,并向行业公示。
4、请满足条件的各申报单位,于2021年8月11日17:00前向协会反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《拟申报项目意见表》;逾期未提交的单位,视同放弃被推荐权。
协会联系人:张晓刚010-68010400 13910821660
通讯地址:西城区二七剧场路东里新11号楼206室
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
二0二一年八月五日